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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围内容:亲子鉴定案件有哪些类型?应触及亲子关系而提起的诉讼,可能分为申请确认亲子关系与申请否认亲子关系两种类型。无论是申请确认亲子关系还是申请否认亲子关系普通都需求停止亲子鉴定以作为证据。乾元亲子鉴定编辑为您具体引见关于亲子鉴定案件的类型。
亲子鉴定案件依据诉讼申请中对亲子关系认定后果的不同主张可能分为申请确认亲子关系与申请否认亲子关系两种类型:
1、申请确认亲子关系的案件
申请确认亲子关系的案件中,当事人提起的普通是给付之诉,亲子关系的认定是对其所主张权益确实认,依据亲子关系申请法院对其提供公力救援。该种基于亲子关系的给付之诉次要是对身份权的主张,包括依据承继、奉养、抚养等身份关系所产生的人身及财产上的权益。
2、申请否认亲子关系的案件
申请否认亲子关系的案件多为因对亲子关系的异议对其、或承继关系提出异议而涉讼。
假设父母与子女间理想上并无血亲关系亦未构成拟制血亲关系,父母方可拒绝对子女停止抚养,可主张解除理想上已构成的抚养关系,子女对未构成抚养关系的父母可拒绝奉养;在承继关系中,亲子关系被否认的子女或父母方,假设未于共同生存时期实行过抚养或奉养任务,在发生时,其余承继人可经过否认亲子关系否认其承继权。
假设被鉴定人一方不赞同停止亲子鉴定,经法院劝告仍不赞同鉴定的,只能经过其余证据认定亲子关系。由于亲属法上的身份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产生,血统关系的存在是身份权的根底,父母、子女之间的血亲关系是身份关系的根底,主张身份权的当事人该当首先就父母、子女之间存在亲子关系停止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