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业DNA亲子鉴定机构
外围内容:亲子鉴定能够会导致哪些法律结果?亲子鉴定是使用科学技术手腕对不确定的亲子关系停止鉴定。停止亲子鉴定能够会导致身份关系的变化、离婚子女抚养费的变更等法律结果。乾元亲子鉴定编辑为您具体引见关于亲子鉴定的法律结果。
亲子鉴定能够导致的法律结果:
1、身份关系的变化。
原来是“父子(女)”关系,父亲与母亲都是该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子女的生存、学习、平安等负有法定的任务。但现经鉴定后不存在这种血亲关系,在法律上也就不具备“父”子(女)的法律位置,也即其“父”从法律下去说没有这些任务。从法理下去说,这种情况具备“溯及力”,可能不断溯及到从该小孩出生时起,时期发生的承继、赠与等均不产生法律效能。
但如在鉴定以前,女方曾告知男方无关该子女的情况,男方对此没有异议,并有足够的证据予以证明的,应视为男方与该子女间有收养关系,应从法律上确认他们的养父子(女)关系。该“父亲”还是应承担法律规定的任务,当然他也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2、关于该“子女”抚育费的承担成绩。
婚姻关系存续时期,男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育该“子女”的抚育费,在夫妻离婚时,如男方未提出异议或申请,普通不自动予以思考。但如男方在解决其离婚案件时,提出要求女方返还其以前的抚育费时,笔者以为对此应适当思考,但在审讯实际中普通不合适间接判返还抚育费,而是在解决夫妻共同财产时可联合无关情况,一并予以思考。
3、关于已赠与给子女的财产的解决。
如夫妻单方协定离婚,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时,将全副或局部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子(女)”一切的,笔者以为,对此情况,如男方有足够的证据(如亲子鉴定)证实没有父子间的血亲关系,那么男方有权可能经过肯定的路径,要求确认该协定内容局部无效,返复原属于他的财产份额。由于这种财产赠与是附有条件的,与普通的赠与不同。此条件就是这孩子必须与他有血亲关系,而当时赠与时他也确信他们之间有血亲关系,现该条件已不存在,因此赠与人有权予以撤销。但依法应在知道或在知道的一年工夫内提出。
4、离婚后对该小孩的抚育费成绩。
根据我国的无关法律法规,夫妻离婚后,因男方与该子女已没有血亲关系,因此,男方已没有任务再支付该小孩的抚育费。如女方无力抚养小孩,应由小孩的另一法定监护人即其亲生父亲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如在离婚后经鉴定方知小孩与他不具备血统关系,离婚后已经支付的抚育费,男方可能全额或局部要求女方返还。